英语实验基地学生申请查卷及更改成绩管理规定
为规范英语实验基地课程考核工作,提高学生考核成绩的透明度,减少考核环节的疏误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考核成绩公布后,如学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,可申请核查试卷。一年级上学期考试,查卷须在下学期开学之日起两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基地主管领导同意,教务处批准后,由基地教研室主任、课型负责人与教学秘书共同核查试卷并签署核查结果意见。
一年级第二学期的考试,查卷须在本学期期末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。
第二条 学生申请查卷需理由充分,实事求是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有效时间内的正当查卷申请。
第三条 查卷申请及成绩变更程序。
1.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,由学生本人到基地教学秘书处领取并填写《西安外
国语大学学生复查试卷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审批表”)。
2.教学秘书将学生填写好的审批表交至基地主管领导审批签字,之后交学校
教务处审批签字。
3.教务处签字后由基地教学秘书会同教研室主任、课型负责人在约定时间共
同核查试卷并签署核查结果意见。
4.经核查,确系教师判卷有误,需更正成绩的,任课教师需在审批表上签字,
并经基地主管领导同意后,在试卷(卷面成绩)和原始成绩单(总评成绩)
上更正,任课教师携带更改的试卷原件到教务处登记,录入新的成绩。
5.教学秘书将查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生。
第四条 《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复查试卷申请表》做为学生考试成绩变更的有效证明,建档留存。
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英语实验基地组织的所有期末考试。
第六天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英语实验基地。
第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复查试卷申请表
英语实验基地
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